上篇文章提過,人身保險商品中,最基本的就是"人壽保險"(簡稱壽險),壽險最主要就是提供被保險人身故及全殘的保障,但若再詳細分類,壽險可依保障項目再分為 :
1.死亡險
以被保險人死亡(現在多包含有全殘)為理賠條件,不論是否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導致。
2.生存險(又稱儲蓄險)
以被保險人在契約到期時(ex.6年or10年,看公司商品設計)仍生存為理賠條件。
(簡單說就是到期時活著就有錢領,到期前掛了就沒錢領)
3.生死合險(又稱養老險)
顧名思義就是將上述兩種合併的險種,不但契約期間有身故保障,到期時還有錢可以領,可以說是保障最周全的壽險。(ex.爸爸在小孩出生時投保20年期的養老險,這20年中若不幸身故,家人可以申請理賠金渡過經濟難關,若平安等契約到期時,也可有一筆理賠金當作退休養老用)
目前各家保險公司設計的商品都以生死合險為主,幾乎沒有單純的死亡險及生存險,只是差別在於保單的設計是:
1.幾年到期?(目前短期以6年期居多,也有保障到客戶100歲滿期的)
2.多久領?(每年領or到期一次領等方式)
3.領多少?(以保險金額的百分比領、領保額全額、領*保單價值準備金...等)
*保單價值準備金:簡稱保價,是客戶保單的實際價值,由公司依客戶購買的險種、保額、年齡、繳費多久...等計算出來,可用來計算客戶保單借款可以借多少,解約金可以領多少...等用途)
4.契約期間死亡保障?(保額固定、保額每年單利or複利增加...等)
各種設計其實沒有好壞之分,純粹看客戶比較想要哪種,或是由業務員判斷哪種商品較適合客戶的規劃。在外幣非投資型保單開放後(96年起),以外幣幣別(現以美元、澳幣為主流)來收費及領保險金的外幣壽險也很快的成為市場主流,之後再和各位解說規劃上所需注意的事項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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